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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愛翻譯力量——從《夏日歷險》說起

    時間:2012-05-21 14:13 來源:未知 作者:admin 點擊:

    據博文翻譯公司獲悉,美國作家威爾遜·羅爾斯所著的《夏日歷險》是一本驚險風趣、富有教益、老少鹹宜的小說,曾6次獲得美國青少年圖書大獎,中譯本由我與韓桂蓮、朱新宇合譯。近5年來,小說在海內深受讀者歡迎,非常暢銷,已重版20次。作為譯者,我既欣慰又百感交集。欣慰的是,我們的勞動成果終於得到社會的認可,給社會大眾特別是青少年帶去歡樂或啟迪,這是莫大的榮幸;百感交集的是,這部書的翻譯出版所經歷的崎嶇、譯者所付出的辛苦,令人想來不是滋味。我想通過我的親歷,讓讀者瞭解好書來之不易,特別是瞭解翻譯的辛苦,如能引起出版等相關行業主管機構對存在的題目給予正視,厲行改革,或許也是一點奉獻。

    上個世紀80年代我多次與夫人到美國。為充實老年糊口、施展“餘熱”,我嘗試翻譯出版外國優秀文學作品。為此,我倆常與女兒在美國逛書店,搜尋好的文學著作,也曾請美國朋友幫忙,《夏日歷險》(原名《猴子的夏天》)就是我看了報章推介後讓女兒買來的。

    一本外文書要有高品質的翻譯,並不是輕鬆的事。外行人往往把翻譯看成簡樸的機械操縱,實在翻譯也是創作,需要較高的中外文水準和豐碩的知識。特別是譯文既要忠於原作,還要講求完美,因此一部好的譯本可謂“字字皆辛勞”。譯者得花大心思,字斟句酌,反復推敲潤色;為弄清晰一些題目,還得跑藏書樓或反復與作者、專家溝通,所花的功夫和心血不遜于原著作者甚或有過之。《夏日歷險》的譯稿,就是如斯這般於1992年完成的。

    譯稿出來後,我們在北京尋找出版社的同時,也在美國通過仲介聯繫到臺灣的一家出版社,這中間頗費周章,為達成出版協定就花了近一年時間。直到1994年9月,譯本終於在臺北以《野地獵歌》為書名面世(《夏日歷險》是此後在大陸出版的書名),很快就在當地“好書榜”榜上有名,還被評為當年最佳翻譯小說,一年中重版4次。

    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剛加入國際版權公約,出版外國圖書得先買版權。1994年,我們找到一家頗有名氣的出版社,簽了協議,還為他們先容了買版權的途徑,可因為出版社沒經驗,版權買貴了,怕虧本,最後寧願付違約金也不出版,《夏日歷險》就這樣夭折了。終於,在1997年1月,該書以《夏日歷險》為名在中國大陸首次出版。但因為該出版社並非主營文學藝術方向,發行量受到影響,合約期滿後我們沒有續約。之後,該書的出版被擱置了好幾年,可我們堅信,好書自有其存在價值。2004年,我們又與不少新老出版社聯繫,幾經周折,終於有出版社獨具慧眼,願意出版,我們很欣慰。但難如人意的是,他們堅持按千字50元的尺度付稿酬,一本精心翻譯的21萬字的好書,扣稅後譯者僅得幾千元。我們不靠譯作維生,且看重施展書的作用,同意出版。2006年6月,《夏日歷險》終於重見天日。每當我回顧自己的經歷,並想到幾年來多少譯作者也會或多或少地遭碰到同樣境遇,就不禁感觸萬千。

    出書難,出好的翻譯圖書更難,這其中原因良多:一是譯者得不到應有的尊嚴。按說譯者和作者是出版社最該正視的“命根”,可千字幾十元的稿酬相對于譯者的艱苦付出其實低廉,是對譯者的不尊重。一些出版社還存在故意壓低稿酬的現象,早在十多年前劃定的尺度(千字30-100元),至今仍以較低尺度付酬。出版冊數也不透明,令譯、作者抱憾。至於要求版稅多出多得,更是難上加難。二是作品版權得不到保障,特別是盜版屢禁不止,至今還未見重辦盜版的案例,如斯又怎能調動譯者和作者的積極性?譯者、作者稿酬低微早已不是新鮮事,時下讓人不解的是,在盈利的鏈條上,出版社和書店也在叫苦……這讓人不禁要問,外國文學翻譯出版的題目畢竟在哪裡,出路又在何方?

    現今,我們既要創造更多無愧於歷史、時代和人民的優秀作品,把優秀的中華傳統文化推向世界,也要引進和翻譯更多世界各國的文化成果為我所用。任重道遠,時不我待,作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股重要氣力,翻譯工作者需要更多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