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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考評辦法已正式試行

    時間:2012-03-21 19:34 來源:未知 作者:admin 點擊:
    近日,據博文深圳翻譯公司瞭解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了《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準)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試行範圍包括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7個語種長期從事翻譯專業工作的職員。辦法試行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分、中心治理的企業(以下簡稱中心單位)不再進行翻譯系列相應語種譯審和副譯審任職資格的評審。   本《辦法》自2011年6月1日起已經正式試行。試行前已按照國家同一劃定取得的譯審和副譯審專業職務任職資格的效用不變。已獲得翻譯系列譯審或副譯審專業職務任職資格的職員申請取得資深翻譯證書或者一級翻譯證書,仍須按照本辦法劃定的前提和程式申報。   中國外文局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託,負責開展全國範圍的資深翻譯評審和一級翻譯的考試與評審工作。   這是繼《翻譯專業資格(水準)考試暫行劃定》和《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準)考試實施辦法》出臺後,國家為規範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準)評價尺度和程式出臺的最新有關政策。文件明確了“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是翻譯系列正高級職稱和副高級職稱”,這是國家深化職稱軌制改革,規範外語翻譯人才評價尺度的詳細體現。政策的出臺,完善並健全了翻譯專業資格(水準)考試的評價體系。   《辦法》劃定,資深翻譯的評審工作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申請參加資深翻譯的評審須按照國家同一劃定評聘副譯審專業職務後或者取得一級翻譯證書後,從事翻譯專業工作滿5年;同時具備任現職以來有翻譯專業論文,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前提。   《辦法》劃定,一級翻譯的考試設筆譯和口譯(交替傳譯)兩個專業種別,實行全國同一大綱、同一命題,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各語種一級翻譯的筆譯專業考試設“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採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180分鐘。口譯(交替傳譯)專業考試設“口譯(交替傳譯)實務”科目,考試採用現場錄音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60分鐘,中譯外和外譯中各30分鐘。一級翻譯考試考點原則上設在省會城市,設置的地區和數目,由國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筆譯考試考點應設在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口譯考試考點應設在具有語音考試專用設備的學校。